以簡介為導向的概念
比較不同的視覺方向時,請維持相同的品牌簡介。

描述品牌、受眾、標誌類型、形狀與配色。請將每項結果視為待審查的方向,而非可直接投入生產的品牌識別。
說明品牌宗旨、受眾、標誌類型、配色,以及標誌將出現的位置。
分別產生符號或文字標誌概念,並在小尺寸與大尺寸顯示時加以比較。
檢查文字與原創性。在採用前,請由設計師準備最終檔案,並進行適當的商標審查。
比較不同的視覺方向時,請維持相同的品牌簡介。
以標誌實際使用的尺寸檢視圖形與任何產生的文字。
產生的點陣圖創意仍需進行設計優化、制定使用規範及權利審查。
| 輸入 | 書面品牌簡介;可選用視覺參考來引導方向。 | |
|---|---|---|
| 輸出 | 供比較用的點陣圖概念,不保證是獨特標誌或向量原始檔。 | |
| 審查 | 檢查辨識度、與現有標誌的相似性,以及在目標尺寸下的實際使用情況。 |
請將其視為概念。在將其採用為品牌識別前,請檢查是否有相似標誌,並取得專業的設計與商標建議。
不行。AI 影像輸出可能與現有標誌相似。對於計畫使用的標誌,仍需另行進行檢索與核准程序。
本頁探索的是影像概念。設計師可以將選定的方向重新繪製為可投入生產的向量系統。